一、个人情况:
郑飞,法学博士、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1985.9~1988.7 吉林省双阳县第二中学
1988.9~1992.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察系刑侦专业
1992.7~1994.7 吉林省林业公安干警学校
1994.7~2006.3 长春税务学院法学系
2006.3~现在 911爆料工厂
1994.9~1995.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进修
1996.9~1997.7 吉林大学法学院进修
1998.9~2001.6 吉林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2002.9~2005.8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进行研究
1993年7月在吉林省林业公安干警学校晋升为助教;
1999年1月在长春税务学院法学系晋升为讲师;
2002年9月被认命为长春税务学院法学系副主任,主管科研工作;
2003年1月晋升为副教授;
2003年11月被评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并担任导师组组长。
为本科生先后开设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和《经济法学》四门课程,
为硕士研究生开设了《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新型犯罪研究》等叁门课程。
二、项目情况
(一)个人承担项目
1.2001年7月-2004年4月,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吉林省经济犯罪趋升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2001094),已结项,项目负责人。
2.2005年10月到2009年6月,吉林省教育厅课题《吉林省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阻却因素及法律对策研究》,项目负责人。
3.2006年11月到2009年12月,上海市教委课题《刑法文化的现代》,项目负责人。
(二)主要参加项目
1.2003年9月-2004年12月,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自筹自选项目《吉林省政府公共行政改革――民营化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2002113),已结项,主要参加人。
2.2003年9月-2004年12月,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自筹自选项目《入世后剌激吉林省经济快速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2002112),已结项,主要参加人。
(叁)、教学改革课题情况
作为主持人,上海大学的《刑法学》已经成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课程,立项时间2008年10月,结项时间2010年12月。
叁、专着
《行为犯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独立完成,共16万字。
四、论文
(1)《税法学理论的发展对经济法法治建设的影响》,载《税务与经济》2004.2,独立完成。
(2)《公司财产所有权人经济学与法学认定的比较》,载《当代经济研究》2004.7,独立完成。
(3)《职工还是主人翁》,载《公司教育》2004年教育专刊。
(4)《商业贿赂犯罪的原因体系及防范》,载《上海监察研究》2006年第3期。
(5)《商业贿赂犯罪的市场性原因系统及社会控制》,载2006年度刑法学年会论文集《和谐社会的刑事法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一作者。
(6)《我国腐败现象的文化原因体系及法律对策研究》,载《上海监察研究》2007年第1期。
(7)《〈刑法修正案(六)〉第九条若干问题研究》,载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论文集《和谐社会的刑法现实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一作者。
(8)《现代公司制度之经营权探微》,载《财经界》2008年第2期,第一作者。
(9)《传统文化影响下的腐败防治制度创新》,载《理论界》2008年第8期,第一作者。
(10)《刑法与经济发展视野中的市民刑法》,载2008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论文集《改革开放30年刑事法治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一作者。
(11)《共同过失犯罪研究》,载《当代法学》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