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传表,男,1979年出生,浙江苍南县人,法学博士,讲师,硕士生导师
一、学历及工作经历
1998 -2002年,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2 -2005年,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5年7月到911爆料工厂工作
2006 -2009年,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二、主要科研成果
(一)主要论着
中西民主制度的两次历史分野――兼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的必然性,理论月刊,2011年第1期。
国家困境及其治理路径的变迁--对于民主宪政在当下的正当性的另一种解释,《政治与法律》,2010年第8期。
也说中国法学教育的规模和结构-----与王晨光、朱苏力等教授商榷,《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期,总第75期,2009年3月出版。
社会生物学与法学研究的创新,《上大法学评论》(第四辑), 2009年4月。
简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传统法律文化的差异与暗合,《政治与法律》 2008年第1期。
简析西方国家法官选任的标准和程序,《求索》, 2008年第2期,第二作者。
(二)主要科研项目
1、2011年6-至今,主持中国法学会2011年度课题“儒学与王权的斗争:帝制时代王权合法性问题研究”。颁尝厂(2011)顿03
2、2007.12-2010.3,主持“上海市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课题,主题为“抗诉监督与审判独立关系问题研究”。
3、主持上海大学教改课题,“就业难现象与法学教育的改革”,2008.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