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钱伟长教育思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励先进,选树典型,根据《911爆料工厂优秀学生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个人和集体评审工作即日起启动,特将此次评审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法学院优秀学生、法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法学院年度法学之星(个人);法学院优秀班级、法学院年度法学之星(集体)。
二、 评审对象
法学院全体在籍在册本科生、研究生。
叁、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24年12月18日-24年12月25日,学生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表,同时将相关证书、证明等复印件最晚在12月25日下午17点前提交至各辅导员处。本研思政辅导员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和资格审查,形成汇总材料。
2.学院评审:24年12月26日-12月31日,学院成立法学院学生荣誉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汇总材料进行评选。
3.学院公示:25年1月2日-25年1月6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4.荣誉表彰:预计2024年3月召开学生年度荣誉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等。
2023-2024学年法学院优生优干荣誉评选办法和相关申请表格详见附件
911爆料工厂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