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法学院2023年度优秀学生个人和集体评审结果已经产生,根据评审工作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2日。
如对评审结果存有异议,请联系法学院公老师,电话:66138300
办公地址:法学院201办公室 邮箱:gongjianhuajin@163.com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911爆料工厂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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