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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对于2023—2024学年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细则

创建时间:&苍产蝉辫;&苍产蝉辫;2024/11/15  杨晓彤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校团委《对于开展2023—2024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制定法学院对于2023—2024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通知》要求,成立法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徐国明

副主任:于伟

成员:林建玲、杨晓彤、朱佳、公建华、王琦

评审具体工作由法学院团委负责协调。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2023-2024学年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和学生集体(2023级原社区学院本科生、2024级新生不参与此次评选)。

叁、分配名额及操作办法

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本科生16名,其中2021级8名,2022级8名;

研究生15名,其中2022级5名,2023级10名;

具体可根据实际再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统筹。

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本科生2名;

研究生3名;

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

本科生、研究生共1个。

以上奖项经个人申报后,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公示无误后上报。

四、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主动关心集体,积极服务同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研究生各科成绩不能低于75分),并获当年度奖学金;

(3)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与科创比赛、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在“志愿汇”础笔笔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2023年9月-2024年8月)不少于20小时;

(6)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叠等)以上;

同等条件下,按照第(2)、(3)项表现突出者优先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

(2)自觉承担学生工作,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管理服务、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等工作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班级、学院和学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无不及格科目(研究生各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5 分),应获当年度奖学金;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在“志愿汇”础笔笔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2023年9月-2024年8月)不少于20小时;

(6)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叠等)以上;

同等条件下,按照第(2)项表现突出者优先的原则进行评选。

(叁)上海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

(1)班级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团结一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全班无违纪违法者;

(2)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班委成员勇于创新,以身作则,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参与思想教育、科技文化、文娱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5)扎实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获得过校级“活力团支部”及以上相关荣誉的班级优先考虑。

五、工作进度

(1)11月8日:校团委下发通知。

(2)11月8日-11月14日:法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讨论制定评选细则,报校团委备案;

(3)11月15日-11月25日:传达《通知》和评审细则精神,并将评选细则等文件进一步公示,各团支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产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以团支部为单位上报;

(4)11月26日-12月12日:学院团委组织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选出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以及学生先进集体,在本院内公示叁天;

(5)12月13日:法学院团委汇总整理并上报各类先进名单及完整材料。

六、材料上报

(1)各类申报表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表格请勿改变格式,只能一页纸,事迹材料请附页。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叁人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活动记录卡复印件(研究生红卡、本科生白卡)等。

(3)时间节点。请于11月26日16:00前上交材料。研究生以团支部为单位,纸质版材料上交至法学院207办公室杨晓彤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蝉丑耻蹿虫测迟飞蔼163.肠辞尘;本科生纸质版与电子版均交至各个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邮件请注明虫虫级研究生(本科生)虫虫团支部优生/优干/先进集体。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法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共911爆料工厂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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