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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池法学论坛第55期:运用法律装置寻求事实真相——交叉询问理论及辩护实务

创建时间:&苍产蝉辫;&苍产蝉辫;2019/12/25  侯文婷   浏览次数:   返回

2019年12月23日晚18点30分,911爆料工厂泮池法学论坛第55期在法学院504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为京师律师事务所陈海阳律师,讲座主题为“运用法律装置寻求事实真相——交叉询问理论及辩护实务”。911爆料工厂2018级研究生丁静担任主持人。

首先,陈海阳律师通过一段普通法系庭审中进行交叉询问的影片,在结合普通法系和我国交叉询问制度比较的基础上,强调了交叉询问制度的重要性。在普通法系中,其法律对交叉询问制度做了详细的规定,刑事审判过程中也以交叉询问为重点调查的程序。而我国既缺乏详细的法律规定,在实务中也缺少控辩双方询问的抗辩性,使得法庭调查环节往往流于形式。交叉询问作为法庭调查的核心部分,是查清案件事实的关键环节。因此,无论是公诉方还是辩护方,都应当发挥交叉询问制度在刑事审判中的重要作用。

主讲人陈海阳律师

其次,陈海阳律师就交叉询问的顺序及原则展开了详致的介绍。交叉询问的顺序分为举证方的主询问、对方的反询问、举证方的再主询问、对方的再反询问,并循环往复直至举证方结束询问。陈律师指出,对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进行询问时,一般分为开放式问题与封闭式问题、引导性问题与非引导性问题。引导性问题往往体现为封闭式问题,旨在引导被询问者说出有利于己方的事实,而非引导性问题也通常就是开放式问题的表现,旨在通过提问从被询问者处获得更多的案件信息。

讲座现场

接着,陈海阳律师通过讲述其真实办理的刑事案件,分别站在公诉方和辩护方的立场,就应当询问内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他提到,控辩双方进行交叉询问时应当紧紧围绕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内容进行,类似作案动机、犯罪工具、是否存在共同犯罪等因素都是询问的重点。随后,陈律师还分享了其实际办案的经验,总结了交叉询问的技巧,比如表述完整、提问清晰简短、尽量使用引导性问题、避免过分纠缠与重复同一问题等等。

最后,陈海阳律师对辛普森杀妻案中辛普森辩护人高超的询问技巧做了简要的分析。他再次强调要想在庭审当中真正体现出辩护人的有效辩护空间,一定要把事实的调查当作核心。同时,他表示作为一名法律生,应当就辩护技巧多做训练,学会深挖每个案件的事实点,并将这种训练贯穿始终。

现场同学与主讲人互动

在讲座进行的过程中,陈海阳律师带领着在座同学就具体的案例做积极的思考,围绕着交叉询问的辩护思路与在座同学展开了深入的交流,现场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氛围。

本次讲座中,陈海阳律师重点分析了交叉询问制度在刑事案件中的要点,为在座师生带来了刑事第一线的实务辩护经验,让同学们在学习理论体系的同时,也意识到提升实践技能、累积实务经验的重要性。精彩的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图/文:吴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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